有時想想自己還真是不挑食過了頭。
我喜歡直率的文字,也喜歡細加雕琢而華麗的言詞;喜歡清婉如浮花之溪流的筆觸,也喜歡色彩濃烈似醇酒的文章。
我讀席慕蓉美得像歌一般的詩,但也拜倒在某個專寫垃圾話及胯下話題的題專欄作家筆下。(是的我超愛爽報專欄)
好像很沒節操,不過也許不是壞事吧,我想。
俗與雅不過是相對的定位。不論是俗是雅我們終究是人,都是要吃飯要喝水要睡覺,走路踢到桌腳會痛到飆眼淚還會罵髒話的人啊。(好吧可能不是所有人都會)那些熙攘來往的令人頭昏眼花的色彩如果放寬心去看的話,竟是充斥著一種幾乎令人暈眩的茂盛生命力。
再說,能多欣賞一篇文章就是多一分樂趣,怎麼說都不吃虧是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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